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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不影響您檢查商品情形下,您將商品包裝毀損、封條移除、吊牌拆除、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等情形。
(3)在您收到商品之前,已提供您檢查商品之機會。
(4)其他逾越檢查之必要或可歸責於您之事由,致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
6.上述商品合理例外情事,係指經店家告知您商品因有下列情形將無法享有七日猶豫期解約退貨之權利:
(1)易於腐敗(如:現做餐盒或蔬果)、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蛋糕或鮮奶)。
(2)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消費者提供相片印製之商品、依指示刻製之印章、依身材縫製之衣服等)。
(3)報紙、期刊或雜誌。
(4)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如:電子書),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如:線上掃毒),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者。
(6)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內褲、刮鬍刀)。
(7)國際航空客運服務(如:國際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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